深圳国税关于开通个体双定户增值税网上申报功能的通告
尊敬的纳税人:
为了方便个体双定户办理增值税申报,尤其对储蓄扣税失败的个体双定户提供方便的申报及缴税方式,我局决定开通个体双定户的网上申报功能。网上申报可免除填表的麻烦,尤其对逾期申报时间未超过三个月的纳税人,申报成功后还能直接通过网上办理违章处罚、缴纳罚款等事项,方便快捷。
欢迎广大纳税人使用网上申报、缴税业务!
详细操作规则请见《个体双定户增值税网上申报功能介绍》。
咨询电话:12366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个体双定户增值税网上申报功能介绍
一、个体双定户(以下简称纳税人)使用网上申报功能,不影响纳税人原来已开通的“储蓄扣税”申报方式。
二、纳税人对未进行储蓄扣税或者储蓄扣税失败的所属期才能进行网上申报。如纳税人已储蓄扣税成功,或处于“正在储扣”期间的,不允许办理网上申报,系统将并给出相应提示。如纳税人在约定的储蓄扣税时间前进行了网上申报、网上缴税,当月“储蓄扣税”将不重复扣税。
三、个体双定户使用网上申报,只允许进行对应所属期的首次申报,如需要进行超定额补税、修改或更正申报表的应到前台办理。
四、网上申报的检验规则与前台的申报模块一致,首次申报不允许低于定额;核定销售收入低于起征点的,纳税人可以全额录入“减征额”申报。
五、网上申报、缴款的操作流程
流程图说明:登陆网站——在个人信息提示区的应申报提示,点“我要申报”——填写申报表——点“保存”(提示“申报成功”)——点“正式申报”(提示“正式申报成功!该次申报的应征凭证序号为XXXXXXXXXXXXXXXXXX)——点“我要扣款”进入扣款界面——点“确定”(提示“扣款成功,交易流水号为XXXXXXXXXXXXXXXXXX)
特别注意:个体双定户申报成功后必须“扣款成功”才算完成网上申报缴税流程。如只申报不扣款,过期未缴的税款将形成欠税,税务机关将依据《征管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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