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地税: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软件升级安装指引
为配合深圳地税电子税务管理信息系统的优化与改造,为纳税人提供更为便捷高效的服务,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将于9月30日晚进行升级。升级后的全国统一版本号仍为:V1.2.04,但会从原“易财税”客户端系统中脱离,恢复单独运行。
本次提供在线升级、下载升级包升级、完整安装三种方法升级到最新版本,扣缴单位可以选择其中一种方法升级至最新版本。
深圳个税代扣代缴V1.2.118(完整安装程序)下载
http://yuancheng.chpvcadditives.com/down/shuiwuruanjian/2011/1112/3974.html
深圳个税代扣代缴V1.2.110-1.2.118(手工升级包)下载
http://yuancheng.chpvcadditives.com/down/shuiwuruanjian/2011/1112/3975.html
一、在线升级(适用于1.2以上版本)
用户在9月30日至10月28日期间,仍可登录进入“易财税”系统,点击“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实现在线升级安装,系统将自动检测最新程序并进行下载更新。
升级包安装完成后,自动启动分离程序并进行数据迁移。
数据迁移完成后在桌面上创建“易税门户”快捷方式,以后通过该快捷方式即可进入代扣代缴系统进行正常操作。系统登录初始用户代码为“001”初始密码为“123456”(个税代扣代缴系统本地登录密码,并非地税网报密码)。
如果由于网络限制、防火墙等原因,系统无法检测到在线升级程序的用户,可以采用“下载升级包升级”或者“重新安装最新程序”的方式来升级到最新版本。
二、下载升级包升级
用户在9月30日至10月28日期间,由于网络限制、防火墙等原因,系统无法在线完成升级的,可通过下载安装升级包的方式进行升级(10月29日起“易财税”系统不能再登录,必须通过下载安装完整程序方式进行升级)。
1、 访问深圳地税网站www.szds.gov.cn,进入“下载专区”-“新网报软件及资料”(或访问深圳税友网站www.82980755.com,进入“下载中心”),选择下载 “个税代扣代缴手工升级包20110930”并保存。
2、 为避免升级受其他程序影响,升级前请关闭其他正在运行的软件。
3、 打开下载的“个税代扣代缴手工升级包20110930”,程序自动识别默认安装目录。如果原“易财税”系统安装目录不是“C:\Program Files\易财税-企业财税服务平台-企业端\JdlsSoft\EPPortal”,请自行选择原安装目录。单击“开始升级”按钮,进入升级过程。
4、 升级成功后提示“升级成功”。
5、升级成功后再次登录“易财税”系统,在进入“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后的初次,自动启动易财税和代扣代缴分离程序。点击“升级”,升级过程中会自动进行数据迁移。
6、迁移成功后,提示“迁移成功”。
7、迁移成功后桌面自动创建“易税门户”快捷方式。
8、使用“携税宝”的扣缴单位,升级前务必先将“携税宝”插入到电脑,再运行手工升级包,升级过程同上。升级成功后,点击携税宝界面中的“易税门户”即可进入代扣代缴软件。
三、完整安装
如果用户在线升级与升级包升级均不能正常升级到最新版本,或者用户在2011年10月28日前未进行升级的(10月28日后“易财税”系统不能再登录,无法通过在线方式、下载升级包方式升级),应当通过下载安装完整程序方式进行升级。
完整安装分为两种情况:
1、没有安装工具箱的用户,按照下列操作方法进行。
1) 数据备份。首先备份您的代扣代缴数据库:找到C:\Program Files\易财税-企业财税服务平台-企业端\JdlsSoft\EPPortal\AppModules\GRSDS\Data目录,将data.mdb文件复制到其他位置(如桌面)。如“易财税”安装目录不是默认安装目录,请自行查找目录并进行复制备份。
2) 下载安装程序。访问深圳地税网站www.szds.gov.cn,进入“下载专区”-“新网报软件及资料”(或访问深圳税友网站www.82980755.com,进入“下载中心”),选择下载 “代扣代缴完整安装程序20110930”并保存。
3) 安装。为避免升级受其他程序影响,升级前请关闭其他正在运行的软件。下载成功后,将“代扣代缴完整安装程序20110930”解压,打开解压后的文件夹,双击“install”程序,按照提示进行安装。安装成功后桌面上会自动产生“易税门户”快捷方式图标。
4) 初始化:启动易税门户,进行初始化。初始化完成后,退出程序。
5) 数据恢复:将备份的data.mdb拷贝至C:\jdlssoft\Epportal1.2\AppModules\GRSDS\Data目录。
2、安装工具箱的用户,按照下列操作方法来进行。
1) 数据备份。首先备份您的代扣代缴数据库:找到C:\JDLSSOFT\EPPortal1.2 \AppModules\GRSDS\Data目录,将data.mdb文件复制到其他位置(如桌面)。如易财税安装目录不是默认安装目录,请自行查找并进行备份。
2) 下载安装程序。访问深圳地税网站www.szds.gov.cn,进入“下载专区”-“新网报软件及资料”(或访问深圳税友网站www.82980755.com,进入“下载中心”),选择下载 “代扣代缴完整安装程序20110930”并保存。
3) 安装。为避免升级受其他程序影响,升级前请关闭其他正在运行的软件。将“代扣代缴完整安装程序20110930”解压,打开解压后的文件夹,双击“install”程序,运行时程序会提示“修复”和“卸载”,请选择“修复”,系统自动安装。(注意:请不要选择“卸载”,否则会导致数据丢失!!!需要将备份的data.mdb拷贝至C:\jdlssoft\Epportal1.2\AppModules\GRSDS\Data目录。)
4) 安装成功后,桌面自动生成 “易税门户”快捷方式。
四、升级后申报操作
1、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登录初始用户代码为“001”初始密码为“123456”。进入系统后可自行修改密码并牢记(此密码仅为用户登录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的密码,并非地税网报密码)。
2、升级成功后点击“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会自动弹出选择证书窗口。证书类型有两种分别为“地税证书”和“USBKEY(第三方证书)”,请根据您所使用证书情况进行选择,并点击“保存”设置。
3、个税申报在点击“申报”按钮时会弹出“身份信息”窗口。用户在对话框界面上双击,系统会提示请选择证书。用户选择本企业的证书后,输入网报密码并点击确定。
4、如使用第三方CA,在申报前请将UKEY插入电脑USB接口(系统会自动检测到第三方证书)。点击“申报”按钮,系统弹出“身份信息”对话框,用户在对话框界面上双击,系统会提示请选择证书。用户选择第三方CA证书,先输入网报密码,然后再输入第三方CA密码。以SZCA为例:
5、如果用户选择了错误的证书进行申报,申报时会提示解密失败。
相关文章:
- [税务法规]增值税法通过!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 [税务法规]关于民航旅客运输服务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的公告
- [税务法规]企业兼并重组主要税收优惠政策指引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4年7月
- [税务法规]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2024〕4号
- [税务法规]深圳2024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培育入库资质的税务师事务所名单的通告(2024年第6号)
- [税务法规]2023年深圳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有关事项的通告
- [税务法规]?国家税务总局 2023年11月29日发布《延续优化完善的税费优惠政策汇编(2023年版)》电子书PDF版
- [税务法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涉税专业服务基本准则(试行)》和《涉税专业服务职业道德守则(试行)》的公告
- [税务法规]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2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有关政策的公告
- [税务法规]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0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相关推荐:
- [税务法规]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2024〕4号
- [税务法规]2023年深圳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有关事项的通告
- [税务法规]?国家税务总局 2023年11月29日发布《延续优化完善的税费优惠政策汇编(2023年版)》电子书PDF版
- [税务法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涉税专业服务基本准则(试行)》和《涉税专业服务职业道德守则(试行)》的公告
- [税务法规]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1.0)
- [税务法规]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 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
- [税务法规]深圳出台重大税收违法案件“黑名单”制度10月起实名公布
- [税务法规]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2014年度申报纳税期限顺延的通告
- [税务法规]深圳市国税局关于停止网络发票运营商收费后相关事项的公告
- [税务法规]外企丢失增值税发票抵扣联出口退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 增值税法通过!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 关于民航旅客运输服务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的公告
- 企业兼并重组主要税收优惠政策指引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4年7月
-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2024〕4号
- 深圳2024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培育入库资质的税务师事务所名单的通告(2024年第6号)
- 2023年深圳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有关事项的通告
- ?国家税务总局 2023年11月29日发布《延续优化完善的税费优惠政策汇编(2023年版)》电子书PDF版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涉税专业服务基本准则(试行)》和《涉税专业服务职业道德守则(试行)》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