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水务局关于免征我市堤围防护费的通告
导读: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为企业减负的相关举措要求,减轻我市企业负担,经市政府同意,决定从2014年9月起在我市免征堤围防护费。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免征对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缴费人均为堤围防护费免征对象。 二、 免征时间 我市堤围防护费缴费从所属期9月起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为企业减负的相关举措要求,减轻我市企业负担,经市政府同意,决定从2014年9月起在我市免征堤围防护费。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免征对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缴费人均为堤围防护费免征对象。
二、 免征时间
我市堤围防护费缴费从所属期9月起免征,即所属期8月的堤围防护费企业仍需在9月进行正常缴纳。请各缴费人于9月30日前按时申报8月的堤围防护费,其中按季度缴费的企业应认真核算7、8月份的堤围防护费,及时缴纳第三季度除9月以外的堤围防护费。
三、法律责任
缴费人应在规定时间内依时向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堤围防护费,对拒不缴纳堤围防护费、少报漏报的单位和个人,由市水务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深圳市水务局
2014年9月15日
责任编辑:小编
相关文章:
- [财税资讯]国家税务总局《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 [财税资讯]财政部: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 [财税资讯]增值税法通过!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 [财税资讯]一人名下有多户个体工商户均存在虚开发票行为 金额均超过100万元,处罚谁?
- [财税资讯]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关于取消相关企业深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的通告
- [财税资讯]深圳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
- [财税资讯]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填报2024年全国税收统计调查资料的通告
- [财税资讯]央广财评:税务部门公布5起涉税违法案件 打击违法者就是保护守法者
- [财税资讯]关于《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民航旅客运输服务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的公告》的解读
- [财税资讯]深汕合作区出台税费共治办法
相关推荐:
- [财税资讯]胡静林:深化税收改革 更好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和高质量发展
- [财税资讯]虚开“陷阱”:骗取大学生身份注册餐饮店
- [财税资讯]人民法院公告关于道县新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退回税收奖励和产业扶持资金的告知书
- [财税资讯]深圳市税务局与市残联、市人社局共同举办助残惠企活动
- [财税资讯]深圳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南山区举办税务稽查专题宣讲 助力专精特新企业前进
- [财税资讯]深圳税务以“春训”迈好“开局”第一步
- [财税资讯]深圳税务首次表彰信用优质中介机构,聘任“纳税服务体验官”提升服务质量
- [财税资讯]王军在湖南调研全力以赴推进税费优惠政策落地落细
- [财税资讯]全国税务系统第二批主题教育工作推进会在京召开
- [财税资讯]深圳出新招实招促毕业生就业 主动出击 精准促就业 创新形式 拓宽就业路
财税资讯频道
本周最新
热门排行
- 维护税收征管秩序 护航经济社会发展 ——“两高一部”、国税总局有关负责人就“两高”《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答记者问
- 《增值税法》即将颁布!10大变化提前看
- 深圳商事登记减资公告满45日后,企业需要在多长时间内办理减资流程?
- 深圳国税关于停止使用定额发票的通知及说明
- 财政部: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 8月1日起金税卡停售 启用金税盘、报税盘
- 深圳新版电子税务局功能清单2024.7.29
- 两部门:推出12项服务新措施 助力小微经营主体发展 规范涉税服务
- 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关于取消相关企业深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的通告
- 2015年1月1日起新办的小规模纳税人需要购买税控设备